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是北京电影学院唯一的独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一所本科层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是目前全国除北京电影学院外唯一一所影视全学科全专业的专门艺术学院。2011年正式开始面向全国招收考生。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是为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在北京电影学院雄厚的办学实力基础上拓展新的学科专业和发展空间,着力培养国家急需的既熟悉影视艺术又懂得现代科技的影视文学、影视导演、影视摄影、影视美术设计、影视特技特效、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录音、影视表演、影视管理、数字影视制作、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修复和动漫游戏设计制作等影视复合型人才的现代新型特色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依托北京电影学院独具特色的教育资源和雄厚师资力量的优势,按照世界眼光谋发展、国际标准搞建设、创新模式育人才、适度规模建名校的原则,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意壮校的战略,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努力培养数字影视艺术与技术高端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流具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实践教学型、国际化学院。实现中国影视动漫和文化创意产业领域重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媒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数字影视节目产学研制作基地的目标。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坐落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岛旅游度假区美丽的金沙滩边,与青岛市区隔海相望,由市区到学院仅需10分钟,交通极其便利。校园占地510亩,学院规划建筑总面积25万平方米。分为A国际交流区、B教学生活区和C产业制作区三个部分组成。校园建筑是由曾设计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鸟巢”的瑞士著名建筑设计事务所的赫尔佐格和德穆隆两位大师亲自设计规划,极具艺术特色的教学环境。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由7所高校和两个研究所、研究院形成的“大学城”初具规模,文、理、工、商、管等学科互相渗透融合,我院学生综合素质可在浓厚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文化氛围中得到熏陶。开发区以凤凰岛影视文化产业项目为龙头,精心培育了凤凰岛影视传媒基地,先后引进艺术名校办学,承办各种影视表演颁奖典礼,多家影视产业基地也抢滩跟进,着力打造“影视之城”文化品牌,为我院学生的专业社会实践提供了便利条件。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院级领导和各学科专业带头人均由北京电影学院富有管理和教学经验的教授和博士、硕士生导师担任。专业主干课程和实践教学,由北京电影学院的资深教授和学历高、观念新、技能强的中青年教师亲临主讲。北京电影学院专业成功的知名校友被聘为我院的客座教授,海外知名影视专家也会带给学生最新的影视拍摄教学实例,使学生感受最前沿的影视制作理念。学院还为培养打造精良的师资队伍作长期规划,特在北京电影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国家艺术名校以及留学海外的优秀学子招聘优秀毕业生作为专业师资和辅导员,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专业过硬、敬岗爱业、受学生欢迎的老、中、青结合的师资梯队。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为使学生受到良好的实践操作训练,投资1.41亿元购买了教学科研仪设备。主要包括专业摄影器材、专业灯光照明、语音教学组合、音频录音组合、影视后期剪接组合以及美术、动画专用设备,还有练功房、剧场、表演专教、视听语言专教、影视音频混录棚、摄影棚、放映厅等。学院建立了目前国内最大的3D电影制作实训基地,可承接国内外影视作品的制作,各专业学生可直接参与影视制作过程,为学生早日在发展迅速的影视业增长才干、施展才华搭建了宽阔的平台。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还将借鉴国内外名校的办学经验,与美国、日本、香港、台湾等相关名校建立长期友好关系,签订建立师资共享、学生交流等项目,为学生走向世界搭建梦想的桥梁,创新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能力的培养模式。我们还将与各类影视单位、影视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艺团体等积极推荐我院各专业优秀毕业生。
学校名称: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办学地点: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招生类型:全日制艺术类学历高等教育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
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共事业管理学费每生每学年35000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2000元,其他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400元。
证书颁发办法: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013年我院在全国拟招生本科共1500人。
一、招生专业、学费
号 | 系 别 | 专 业 | 专 业代 码 | 学制 (年) | 学费 (万元/年) |
1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 050414 | 4 | 4.2 |
广播电视编导 | 050420 | 4 | 4.8 | ||
2 | 导演系 | 导演 | 050413 | 4 | 4.8 |
3 | 表演系 | 表演 | 050412 | 4 | 4.8 |
4 | 录音艺术与技术系 | 录音艺术 | 050417 | 4 | 4.8 |
5 | 传媒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 | 110302 | 4 | 3.5 |
6 | 摄影艺术与技术系 | 摄影 | 050416 | 4 | 4.8 |
7 | 视觉艺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050415 | 4 | 4.8 |
绘画(文物修复) | 050404 | 4 | 4.8 | ||
数字媒体艺术 | 080623w | 4 | 4.8 | ||
8 | 动漫艺术系 | 动画 | 050418 | 4 | 4.8 |
注:我院第一、二学年所有专业执行“通识教育”。第三学年根据各专业学科和文化产业发展需求,部分专业分不同专业方向组织教学。
二、招生人数
我院招生人数有待上级批准后,及时在我院校园网上及时公布。我院招生是分省计划,文理兼收。我院将在各省各专业均有投放计划数(在最终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视不同省份往年报考及录取的历史情况给予调整)详情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招生信息。
三、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美术专业、动画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4.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5.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6.报考我院的考生,凡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不再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校考。所有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考生注意事项
1.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2.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专业测试所对应的我院专业名称填写在正确位置。
3.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4.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为北京电影学院的独立学院,考生须单独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志愿而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的考生,我院无法录取。
五、报名与考试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须知(山东省)
我院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使用成绩的对应情况
系 别 | 专 业 | 考试类型 | 专业使用成绩对应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 校考类专业 |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校考 |
广播电视编导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 | ||
导演系 | 导演 | 导演专业校考 | |
表演系 | 表演 | 表演专业校考 | |
录音艺术与技术系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专业校考 | |
摄影艺术与技术系 | 摄影 | 统考类专业 | 美术类专业只需参加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考试规则及办法请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
视觉艺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
绘画(文物修复) | |||
数字媒体艺术 | |||
动漫艺术系 | 动画 |
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方式:2013年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均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
2、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3年 1 月 20 日至 2 月 20 日。逾期不再接受补报。
3、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及本须知,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大小在20KB以内)。
5、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请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牢记网报时的“报名号”。
6、报名网址为http://www.bfamcmc.edu.cn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我院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持“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以及下列须交验的所有材料”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山东省考生 “(艺术)高考报名证(含有高考考生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一面上);
现役军人须持军级(集团军)政治部介绍信;
缴纳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
考生交验报名材料以及交费成功后,经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报考我院的考生,只能报1个专业。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7、现场确认程序
报考材料审核(考生提交身份证、高考报名证的复印件)→ 交费 → 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确认后签字,打印准考证 → 交表,准考证盖章。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场安排:各专业的初试、复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发布的通知以及在学院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3、考试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
4、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3年5初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文化考试
1.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山东生源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山东省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高考报名证,以免延误。
关于专业考试安排
(一)专业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系 别 | 专 业 名 称 | 现场确认地点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教学楼大厅 | 3月1-2日 | 3月3日 |
广播电视编导 | 3月3日 | |||
导演系 | 导演 |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教学楼大厅 | 3月1-2日 | 3月3日 |
表演系 | 表 演 |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教学楼大厅 | 3月1-2日 | 3月3日 |
录音艺术与技术系 | 录音艺术 |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教学楼大厅 | 3月1-2日 | 3月3日 |
(二)各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专业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考试内容 |
戏剧影视文学 | 3月3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影视艺术基础知识与综合素质 |
3月3日下午 | 复试 | 笔试:命题写作 | |
广播电视编导 | 3月3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影视艺术基础知识与综合素质 |
3月3日下午 | 复试 | 笔试:影片分析与写作 | |
导演 | 3月3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社会、文化常识;命题创作 |
3月3日下午 | 复试 | 面试 | |
表演 | 3月3日上午 | 初试 | 朗诵(体裁:现代诗,每人限3分钟以内);声乐:唱一首歌;形体:舞蹈、武术不限 |
3月3日下午 | 复试 | 1.朗诵(体裁:散文、小说,限3分钟以内) 2.即兴表演 | |
录音艺术 | 3月3日 (全天) | 面试 | 专业一:听力考试 |
专业二:综合能力 |
录取
我院按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录取原则,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系 别 | 专 业 名 称 | 录取原则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 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
广播电视编导 | 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 |
导演系 | 导演 | 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
表演系 | 表 演 | 达到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录音艺术与技术系 | 录音艺术 | 达到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我院2013年校考(全国)是要求考生参加北京电影学院的专业考试。
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凡生源所在省统考涉及到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考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统考,不需要再参加校考。
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校考。由于我院为艺术类独立院校,考生必须持有相对应专业的艺术类成绩才可报考我院。我院校考是要求考生参加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
我院专业考试与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相对接的考试科目如下: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专业 | 参加在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内容 |
戏剧影视文学 | 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或(电影剧作方向)任选一个方向均可 |
广播电视编导 | |
导演 | 戏剧影视导演(剪辑方向) |
表演 | 表 演(表演创作方向)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方向)、(音乐制作方向)、(数字媒体方向)任选一个方向均可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化产业管理(电影(电视)管理方向)或(院线经营管理方向)任选一个方向均可 |
注:由于全国各省组织统(联)考专业科目多少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对应的具体要求的不同,请考生向生源地(本省)招办咨询。承认我院校考成绩与否,由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决定。
我院校考的考试内容、考试具体时间完全与北京电影学院相同,考生可登录北京电影学院网站参加北京电影学院的网上报名同时在网站报名按钮下方点击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按钮,进入我院拟报名系统进行初步信息登记。若由特殊原因只在网上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相关报名信息,未完成我院预报名信息登记的,也可在现场确认时进行现场登记补报。所有考试费用只一次性收取北京电影学院相关考试费用,我校单独报名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月10日至2月15日止。逾期不再补报。
务必严格遵照以下时间确认专业考试报名并参加考试。不论考生是否在网上填写过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拟报名信息登记表,均需要在北京电影学院校考时填写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纸介报名登记表。
(一)专业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专 业 方 向 | 现场确认地点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 北京电影学院D号楼二层 | 2月17日—18日 | 2月21日起 |
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剧作方向 | 2月22日起 | ||
戏剧影视导演剪辑方向 | 北京电影学院C号楼一层 113、114教室 | 2月17日—18日 | 2月21日起 |
表 演表演创作方向 | 北京电影学院B号表演楼 | 2月17日-20日 | 2月21日起 |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方向 | 北京电影学院D号楼一层 | 2月19 日-20日 | 2月22日起 |
录音艺术音乐制作方向 | 2月22日起 | ||
录音艺术数字媒体方向 | 2月28日起 | ||
文化产业管理电影(电视)管理方向 | 北京电影学院D号楼二层 | 2月19日-20日 | 2月24日起 |
文化产业管理院线经营管理方向 | 2月25日起 |
(关于现场确认需交验的材料及具体步骤详情请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相关信息)
(二)各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专业方向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考试内容 |
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 2月21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电影艺术基础知识与综合素质(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24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影片分析与写作 | |
2月28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 |
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剧作方向 | 2月22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电影艺术基础知识与综合素质(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25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命题写作 | |
3月1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 |
戏剧影视导演剪辑方向 | 2月21日下午 | 初试 | 笔试:社会、文化常识(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24日开始 | 复试 | 面试:1.自由陈述 2.美术(摄影)作品分析 3.音乐作品分析 4. 小品 | |
2月27日上午 | 三试 | 笔试:命题创作 | |
3月2日开始 | 四试 | 面试:创作问题讨论 | |
表 演表演创作方向 | 2月21日开始 | 初试 | 朗诵(体裁:现代诗,每人限3分钟以内) |
以系里安排为 准 | 复试 | 1.朗诵(体裁:散文、小说,限3分钟以内) 2.即兴表演 | |
以系里安排为 准 | 三试 | 1.声乐、形体综合会试 2.台词、表演命题综合考试 | |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方向 | 2月22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声音听辩 |
2月25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电影声音分析 | |
2月28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演奏(演唱),专业素质考察 | |
录音艺术音乐制作方向 | 2月22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听写、电影音乐分析 |
2月25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乐理、旋律发展与写作 | |
2月28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演奏(演唱),专业素质考察(可提供个人作品) | |
录音艺术数字媒体方向 | 2月28日开始 | 面试 | 个人特长、作品、创意展示,综合素质考察 |
文化产业管理电影(电视)管理方向 | 2月24日下午 | 初试 | 笔试:文艺理论基础及综合常识(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28日起 | 面试 | 综合素质考察 | |
文化产业管理院线经营管理方向 | 2月25日下午 | 初试 | 笔试:文艺理论基础及综合常识(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28日起 | 面试 | 综合素质考察 |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北京电影学院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专业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且须参加专业体检(北京电影学院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3.考试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我院校考成绩:
我院校考成绩均使用北京电影学院专业合格的成绩。
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3年3月18日以后,通过我院www.bfamcmc.edu.cn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特别提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一定要填写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全称,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六、录取
(一)我院为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志愿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考生,我校无法录取。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后,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即可填报我院志愿,择优录取。
3.我院承认山东师范大学音乐专业的考试合格成绩,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考生可报考我院录音艺术专业,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综合排序录取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6+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省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0.4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6+参加校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0.4
(2)广播电视编导、导演、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录音艺术专业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5+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省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0.5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5+参加校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0.5
3.凡报考我院录音艺术专业参加录音艺术数字媒体方向校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我院已向上级主管单位正式申请将非艺术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改为艺术类。正待于批准,最终以正式批复为准。
凡省招办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为非艺术类,我院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凡省招办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为艺术类并承认我院校考合格成绩,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6+参加校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0.4
5.对于中西部地区,我院尊重省(自治区)的录取原则。
各省统考或联考专业与我院相应的专业可参照各省公布的艺术类统考专业,或致电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学籍管理规定、毕业证书及就业
1.我院实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复查制度,被录取入学的学生,入学三个月要对新生的德、智、体三方面的复查,合格者办理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学习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3.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者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就业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电影(电视剧)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网站等。
八、 其它
1.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QQ群:246966762 咨询电话:0532-86703000、86936825
电子邮箱: 1981788435@qq.com
学院网址: www.bfamc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