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2021〕33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14号)精神,从2022年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普通专升本招生。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制定五邑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预报名时间。2022年1月15日-20日。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预报名,获得预报名号。考生提交报名资料后的48小时内,省招生办网上完成学籍学历初审。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审。初审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可重新补充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或以普通考生身份报考普通专升本(不免试、不单列计划,下同),每位考生最多可以重新提交审核3次,并须在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补报名申请。
(二)预报名方式。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方式与普通专升本其他考生一致,详细请查看《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21〕33号)(下称《工作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1.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退出现役证;
4.专科毕业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3)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6.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退役士兵资格及立功材料审核。报名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立功材料分送省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省招生办公示后(公示期十天),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公示结束后,省招生办为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的考生派发正式考生号。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为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交通工程、纺织工程等专业及培养模块(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最终招生信息以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但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综合考查,具体考查方案如下:
(一)考核内容、方式和标准
1.考核内容
各招生专业对应的综合考查科目详见专业目录(附件1),各综合考查科目的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2.考核方式
由五邑大学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暂定2022年3月28日下午
考核地点:五邑大学(广东省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
注:考核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准考证打印等,最终以省招生办和我校招生办官网公布为准。
4.考核标准
学校将依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综合考查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为专业综合考查合格。
(二)考核结论
考生符合《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并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志愿填报,且参加我校专业综合考查合格的,可参加五邑大学本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录取,我校将根据本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中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三)报考费用
报考我校专业综合考查的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交费后若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回报考费。
具体交费方式及时间安排,请报名后密切留意我校招生办官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有关通知。
五、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
(一)志愿填报及投档办法按省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根据省招生办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在综合考查合格的基础上根据专业计划按考生专业综合考查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若按计划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存在同分情况,我校追加计划一并录取。
(三)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于参加专业综合考查并优先录取;服役期间或在高职(专科)就读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尚未撤销的考生,其综合考查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前,考生若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则不再参加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五)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六)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核定标准执行。
七、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八、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咨询
地址: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邮编529020)
电话及传真:0750-3296263/3296265/3296267(传真)
网址:http://www.wyu.edu.cn/zsb/
微信公众号:五邑大学招生办(wyuzsbgs)
关于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最新消息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我办将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招生办官方微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需咨询,欢迎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咨询板或微信公众号留言。
(二)工作监督与申诉
接受监督与申诉受理部门:五邑大学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50-3296291
附件:
1.五邑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2.五邑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专业综合考查科目考试大纲
5.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6.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
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2月27日
附件1
注:
1.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最终以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2.关于考生报考的前置专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可参考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home/major-index),或咨询表格对应专业“备注”栏中的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上专业学费均为5710元/学年,住宿费1700-1800元/学年;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核定为准。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