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学校全称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性质、类型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就读地点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坝天后路113号)
四、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 费 | 招生类别 | 招生 计划 | 备注 |
01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3700 | 退役军人 | 15 | 退役军人学生的学费按上级相关政策执行减免 |
02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3700 |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 35 |
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
2019年11月23日
(二)考试地点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
(三)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方式(题型为单项选择题)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350分。
测试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职业认知、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六个部分。
六、成绩查询
考生于12月5日起登录学校网站(http://zsw.cbyzsc.net),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七、录取规则
(一)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学校根据规定、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专业录取控制线。
(三)按类别,在专业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总分相同,则按职业道德与职业认知、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的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五)免试录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学校审核认定后,免试录入相关专业。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考试报名,填写《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考试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在考试前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五天。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八、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实行弹性学制(3-6年),采用工学交替、灵活多元模式教学。教学总课时2600学时。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一、资助政策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十二、其他事宜
(一)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为准,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川北幼专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
邮政编码:628017
咨询电话:400-8864411、(0839)3300826、(0839)3342339、(0839)3305296、(0839)3372775
电话传真:(0839)3306110
监督电话:(0839)3372374
学校网址:http://www.cbyzsc.cn
招生网址:http://zsw.cbyzs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