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3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国资创办的民办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三、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按照“公平选拔、公平竞争、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择优录取。
2.不限制男女比例,应届生往届生一视同仁。
3.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总分高低一并考虑。
5.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我院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6.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7.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8.录取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
9.毕业证书:凡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者,由四川文轩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四、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减、免助学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励基金。学院还是“希望工程职业教育助学计划”的定点单位,新华文轩也为优秀学生设立了“企业奖学金”,各种奖励基金使学生受奖(助)面高达60%以上。同时我院还为学生提供了多种勤工助学的岗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9805888
学院传真:028-69805555
校园网址:http://www.scwxzyxy.cn
电子邮箱:wenxuanz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