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时光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时光校区邮编:551400);忠烈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忠烈街5号(忠烈校区邮编:550001)。
学校简介: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系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建于1984年,是贵州省最早一所培养培训幼儿师资的专业学校。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址由原来的忠烈街校区基础上,在清镇职教城新建新校区。学校环境优美,占地面积474亩(其中清镇校区453亩,忠烈街校区21亩);拥有实训大楼、琴楼、舞蹈楼、美术楼、音乐厅、演播厅、体育教育馆、标准化体育教育场等完善的教学、生活配套设施。
学校在编教职工共 382人,专职教师 291人,教授 6 人,副教授 49 人,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188人,占专职教师 64.6%;专职教师中,国培专家库专家1人,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 2 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话测试员 22 人,省特级教师3人,省优秀教师3人,省级职教名师4人,省级师德标兵1人,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教书育人先进个人1人,省级培训专家库专家6人,省五年制专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8人,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专家组成员5人,贵阳市十佳师德标兵1人,贵阳市优秀教师 5 人,市级中青年骨干教师 11 人,市级中青年科技骨干 5 人,多名教学骨干在全国、省市学术团体中任职,在贵州学前教育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和招生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与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好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
1.参加2019年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参加2019年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无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教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
(一)高中毕业生报考资质
1.报考我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11门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8门课程C等及以上,其中必须含两门B等及以上成绩。
2.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澳班)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11门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8门课程C等及以上,必须含两门B等及以上成绩,并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测试。
3.除上述专业外,报考我校其余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11门学业水平考试且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参加贵州省2019年艺术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贵州省划定的专科最低合格分数线,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5.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到我校参加体育教育专业测试。
(二)中职毕业生报考资质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中职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如考生同时报考几个艺术专业,均按照报考的第一个志愿进行测试、录取。
2.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参加体育教育专业测试。
(三)我校2019年面向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招收精准扶贫生。根据精准扶贫计划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测试并合格,且符合教育厅和考试院规定的相关政策,具体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第一次填报
凡符合报考我校分类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1日9∶00至3月7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
若我校第一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未完成,凡符合报考资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须于2019年4月9日9∶00至4月14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
第九条 测试时间及内容
一、测试时间
(一)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和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测试
注:如考试时间发生变化,请关注我校官网通知。
(二)测试须知:
1. 高中毕业生
(1)填报我校分类考试普通专业(非体育教育、艺术类)的高中毕业生,只需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同时填报普通专业及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只需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艺术类成绩以考生参加贵州省2019年艺术统考成绩做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3)同时填报普通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需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体育教育专业测试,艺术类成绩以考生参加贵州省2019年艺术统考成绩作为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2. 中职毕业生
(1)填报我校普通专业(非体育教育、艺术类)的中职毕业生,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和文化综合考试;
(2)同时填报普通专业及艺术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艺术类专业测试和文化综合考试。若填报多个艺术类志愿,根据艺术志愿填报顺序,均按照报考的第一个志愿进行测试。
(3)同时填报普通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艺术类专业测试、体育教育专业测试和文化综合考试。若填报多个艺术类志愿,根据艺术志愿填报顺序,均按照报考的第一个志愿进行测试。
3.填报我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澳班)的考生,按照相应类别参加测试的同时,须增加英语测试。
二、测试地点
分类考试测试地点均在学校时光校区(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测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将会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布,请报考我校考生关注学校官网(http://www.gypec.edu.cn/)。
三、测试内容
(一)高中毕业生
测试内容为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包括心理素质、综合能力、职业潜质及基本体态,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00分。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澳班)的考生增加英语测试。
(二)中职毕业生
测试内容为文化综合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职业技能测试包括心理素质、综合能力、职业技能及基本体态,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澳班)的考生增加英语校内测试。
(三)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含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1.高中毕业生,须参加贵州省2019年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不用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艺术统考成绩作为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2.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并按照填报艺术类专业的第一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
(四)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含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1.高中毕业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教育专业测试。
2.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及我校组织的体育教育专业测试。
(五)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考试办法及要求,请于2019年3月7日后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官网查看。
四、凡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测试的考生,须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参加相应测试。
五、如我校第一次分类考试未录取满,第二次录取工作我校将会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布,请报考我校考生关注我校官网(http://www.gypec.edu.cn/)。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按“文化素质(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平均数)×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50%”计算。
中职毕业生:按“文化综合考试(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3×50%+职业技能测试×50%”计算。
(二)根据考生两项考核的总成绩,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学前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除外)。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参加贵州省2019年艺术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贵州省划定的专科最低合格分数线,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没有参加贵州省2019年艺术统考的考生不予录取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体育教育、艺术类相应专业最低合格分数线,以艺术或体育教育专业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报考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测试,在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免试生录取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具体名单以省教育厅下发为准。
三、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对报考我校分类考试的考生,若被我校录取,不予退档。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收费均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有相关规定,学生在校三年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户的学生还可享受精准扶贫资助;学校还开通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中澳班)就读形式(学前教育专业)
一、3年全部在国内学习,毕业生毕业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澳大利亚昆士兰TAFE学前教育结业证书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毕业后,可申请在澳继续攻读本科、硕士,并减免教育类学科学分。
二、2年国内学习,1年澳方学习(赴澳学费根据澳方学校收费标准收取),毕业生毕业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澳大利亚昆士兰TAFE学前教育毕业证书Diploma of Completion(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毕业后,可申请在澳继续攻读本科、硕士,并减免教育类学科学分。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51-82519020
二、传真:0851-82519019
三、纪检监督投诉电话:0851-82519082
四、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5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