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2019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8〕132号)的要求,制定2019年上海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上海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系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招生采取单独提前录取。录取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
一、招生对象
1.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09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中的“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招生专业、招生项目、报考要求与招生计划
注:以上计划为拟定计划(含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正式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三、报名时间与方法
1.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管理系统”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报名时间2019年1月1日12:00至1月15日12:00;
其他项目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
2.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完成缴费,其中体育专项考试费用每位考生每次考试350元。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不予以确认。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
4.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并在3月15日12:00前交我校招生办公室。
四、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9版)》。
2.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文化考试
1.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2.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3.文化考试时间:
4.考生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4月20、21日参加文化考试。
六、成绩查询
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于5月14日12:00至5月15日12:00在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只对成绩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等情况进行复核,不重新评分。复核结果于5月17日12:00前回复考生。
七、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田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为85分,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为90分,其他项目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为60分。
3.综合分录取控制线:综合分录取控制线为60分。
4.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5.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6.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项目招生计划若一志愿未完成,剩余计划用于一志愿其他项目。未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7.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橄榄球项目,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男女分别进行招生。足球、手球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的非自由人与自由人,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比例分别进行招生。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全能三类分别进行招生。
8.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其他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3.若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邮编:200438
咨询电话:021-65506886 传真:021-6550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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