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西交招〔2019〕1号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继续开展书法学专业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考生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并已完成高考报名。
2.有良好的书法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且非色盲色弱。
3.参加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书法学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4.考生高考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报考。
具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参加我校往年书法学专业校考被认定为考试作弊,且在作弊处理决定规定的限制报考期内者。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地区:河南、湖南、山西、四川、安徽等5省。
2.招生计划:不超过12人。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以经教育部审核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我校将于6月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分省招生计划)。
三、考试
1.专业课考试。考生按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书法学专业统考报名办法、时间、考试科目等参加专业课省统考,我校不再组织校考。
2.文化课考试。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
四、录取规则
1.考生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书法学专业统考,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课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0%(四舍五入取整数)(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②单科语文、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总分非150分时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3.在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标准、书法学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同时满足以上第1、2条规定条件的考生中:
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0.6×750+(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4×750;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4.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5.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有其他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五、入学事项
1.新生报到时,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六、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七、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八、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49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中国书法系咨询电话:18161912982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书法系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