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福建
院校对比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75-6019666

官方网址:http://www.rzvtc.cn/ http://www.rzvtc.cn/zsjy/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1-11-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90 收藏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遵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四)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弹性学制

(五)学院国标代码:14716,在豫招生代码 6358

(六)办学地点: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大街北段

(七)基本概况:学院是2020年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汝瓷之都、曲剧故乡—河南汝州。学院总占地面积千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校园绿化率达40.5%。设有综合实训基地、软件基地、创业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两基地两中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类型 A(退役军人类)、B(高素质农民类)。

第九条 招生计划

学院高职扩招招生专业6个,招生计划240,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

第十条 收费标准

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费,2021年高职扩招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文科类专业3700元/人·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人·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人·年;

(2)住宿费:600元/人·年。

第四章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1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8:00;
(2)志愿填报系统平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系统;
(3)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dz.rzvtc.cn/。

(4)考生通过登录汝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考生志愿填报完成后,我校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考试与免试

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我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学院审核免试录取。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

(1)时间:2021年12月11日上午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四条 准考证打印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请于 2021年12月9日登录学院志愿填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十五条 疫情防控

因疫情防控需要,广大考生尽量减少考前14天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外地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阴性)进入考场,本地考生须出示健康绿码、行程卡,符合要求的学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校门,进入校园全程配戴口罩。排队等候时各考生前后左右均间隔1.5米,保持安全距离。考生须无条件服从工作人员的合理安排,无故拒不服从安排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第五章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及程序

学院高职扩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类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汝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要求,将通知书及时、准确寄送考生本人。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2)免试录取程序。考生本人在 12月6日前,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学校对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资助体系:学院对在校生实行的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另学校还设有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学生可申请2000-4000元/年的助学金等。学院提供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高校助学贷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贷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生活补贴和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375-6019666  6019777

学校网址:http://www.rzvtc.cn

学校地址:河南省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大街北段

邮 编:467500

163797376333080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