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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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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9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交流学习的方案

时间: 2019-08-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078 收藏


按照我校与对口支援高校签署的本科生交流学习相关合作协议,我校拟选派2019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交流学习,现制定如下选拔方案。

一、选派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积极进取,品德优良;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学习任务;

3. 遵照学生自愿原则,根据分配指标按照高考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选拔。

二、交流专业及计划

根据两校商定,2019级本科生交流学习专业仅限于师范类专业,2019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招生汉语言文学等10个师范类专业。结合我校2019年相应本科专业交流学生共计30人。

青海省教育厅下达的我校总招生计划中青海籍考生占75%,非青海籍占25%。结合交流学习专业、招生人数和班级综合确定青海籍交流生24人,非青海籍6人。非青海籍交流生人数根据我校在各省投放的招生计划比例确定。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交流专业计划分配表


专业

招生人数

交流人数

青海籍

外省

汉语言文学

120

3

2

重庆1

英语

86

4

3(英语藏1人)

陕西1

思想政治教育

90

3

2

甘肃1

历史学

43

1

1


数学与应用数学

125

6

5(数学与应用数学藏2人)

四川1

物理学

80

4

3(物理藏1人)

海南1

化学

81

4

3(化学藏1人)

山东1

生物科学

86

2

2


地理科学

80

2

2


体育教育

39

1

1


合计

30

24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