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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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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体育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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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招收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招生简章

时间: 2015-12-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046 收藏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我校学习工作,进一步规范免试工作程序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试条件

(一)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

(二)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三)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详见附件);

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等级,其他项目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是A4纸张)

(一)《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二)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符合免试资格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六)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二)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于2015年12月1日—2015年3月10日登陆武汉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并认真填写,然后通过组织集体办理或自行与我校联系审批盖章;

(三)征得我校同意后,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我校盖章后的申请表等报考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非职业未办理正式招收手续的运动员不在免试招收范围;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负责接收优秀运动员申报材料,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办理(不接受运动员个人申报);

(五)经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初审后,将相关材料发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复核,通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将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六)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高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意见”必须由体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局章;“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意见”必须由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心章;

(二)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 武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9

联系电话:(027)87190222 87190168(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wipe.edu.cn

附:1.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点击下载)

2.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

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免冠二寸彩照

出生年月

籍 贯

学 历

运动项目

联系电话

邮 编

通讯地址

高考报名号

生源省份

身份证号码

申报学校

就读专业

符合免试条件的运动成绩(包括比赛名称、时间、地点、名次等)

学校招生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

项目管理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