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关于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21-03-17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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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9号)精神,我校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将采用现场考核方式,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提交 1.考生须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具体由学院安排): (1)《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有效身份证件: 港澳地区考生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考生本人签名的《集美大学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诚信应试承诺书》、《2021年集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考体检承诺书》; (4)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考生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 (5)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6)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7)报考学院指定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8)其他能证明自身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综合素质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考生提交材料后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确认,以免产生贻误。 2.前期未完整提交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须在初试考试前补齐。 3.入学前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二、初试考试安排 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场笔试,初试考试科目以《集美大学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 1.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生入场时间 | 考试开始时间 | 考试结束时间 |
4月10日上午 | 基础外语专业外语 | 08:10 | 08:30 | 11:30 |
4月10日下午 | 业务课一 | 14:10 | 14:30 | 17:30 |
4月11日上午 | 业务课二 | 08:10 | 08:30 | 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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