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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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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福建工程学院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91-22863181

官方网址:https://www.fjut.edu.cn/ http://join.fjut.edu.cn

福建理工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时间: 2024-05-3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9786 收藏

福建理工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福建理工大学坐落于素有“海上丝绸之路”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120多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曾被誉为福建“建筑业的黄埔军校”“机电工程师的摇篮”,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

2024年我校依据台湾科技院校四年制及专科学校二年制联合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

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4.2024年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人数视报考生源情况而定。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学制

学费           (元/学年/生)

办学校区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四年

5460

旗山校区

2

土木工程

理工类

四年

5460

3

智能建造

理工类

四年

5460

4

建筑学

文理兼招

五年

5460

5

城乡规划

文理兼招

五年

5460

6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文理兼招

四年

5460

7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四年

5460

8

会计学

文理兼招

四年

5460

9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理工类

四年

5460

10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理工类

四年

5460

11

汉语言文学

文史类

四年

5460

12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招

四年

5460

鼓山校区

13

数字经济

理工类

四年

5460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时间: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至2024630

2.申请方式:符合报资格的考生按照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报送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四、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请于2024630日前发送至学校招生办电子邮箱zsb@fjut.edu.cn,邮件统一用“考生姓名+台湾学生统测入学申请”命名。联系电话:0591-22863181

1.《入学申请表》(附件1)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 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

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 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统测成绩授权查询函;

6. 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核及录取

1.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组织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将通过邮件和学校招生网站公告通知考生。

2.学校根据学生的统测成绩、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入学及复查

1.新生报到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他专业。

、收费标准

新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台湾学生与同专业的祖国大陆学生同住,收费标准与同专业的祖国大陆学生标准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为5040/•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为5460/•学年。

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人每学年650元至1300元收取,4-8/间。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2.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4.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

学校网址:https://www.fjut.edu.cn

联系电话:招生办0591-22863181(兼传真)

学校台港澳办公室0591-22863030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址:https://join.fjut.edu.cn

学校招生咨询邮箱:zsb@fjut.edu.cn




附件1 福建理工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docx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