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转段测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19-12-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9299
收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与合作的中、高职学校协商,我校制定了“3+2”、“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转段升学测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方案如下:
一、 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转段测试
与我校合作的中、高职学校依据由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方案对转段学生进行过程考核,考核合格的中高职学生方可参加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转段升学测试。
1.转段测试内容及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从各对口院校专业必修课中随机抽取了2门专业基础知识和1门专业技能进行测试,相应专业测试内容及安排如下:
2.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办法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由青岛科技大学和中、高职学校按照课程标准共同编写题库和相应答案,由青岛科技大学组织专业教师审阅并抽取题目形成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12月26日,各中、高职学校负责考试组织实施,青岛科技大学负责巡考。 青岛科技大学和中、高职学校共同安排教师参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命题工作,青岛科技大学负责专业基础知识的阅卷工作,成绩由青岛科技大学汇总保存,试卷由学校保存4年。“3+4”转段测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总分共计200分;“3+2”转段测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总分共计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总分=专业基础知识科目一*50%+专业基础知识科目二*5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标准不低于满分的60%,即:2门专业课每门课程均不低于满分的60%。 过程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相关专业的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免于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其专业基础知识的成绩视为满分,具体免试名单以山东省教育厅公示结果为准。 3. 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办法 中、高职学校按照专业基本技能测试要求和标准设立2套测试题,青岛科技大学再随机抽取1个进行现场考试,技能测试按照国家技能证书考试标准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12月26日,各中、高职学校负责考试组织实施,青岛科技大学负责巡考。 中、高职学校安排教师参加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命题工作,青岛科技大学安排教师汇总成绩。“3+4”转段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满分230分;“3+2”转段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标准不低于满分的60%。 过程性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相关专业的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免于专业基本技能测试,专业基本技能的成绩视为满分,具体免试名单以山东省教育厅公示结果为准。 二、录取工作 1、录取依据:依据山东省每年设定的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和青岛科技大学设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标准。 2、录取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对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在省教育厅下达的转段本科招生计划内依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监督措施:各个院校纪委部门全程参与转段录取工作。对录取结果,青岛科技大学与各个对接的中、高职学校都要通过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青岛科技大学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等环节,中高职学校所产生的费用,由各中高职学校承担,不得对学生征收考试费等费用。 三、成绩查询 专业测试成绩统一在我校招生网(http://zs.qust.edu.cn/)公布,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联系方式 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0532-88957996 其他未尽事宜由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形式 | 对口学校 | 专业 | 对应专业 | 参与转段人数 | 过程考核不合格人数 | 转段测试免试人数 | 专业基础知识1 | 专业基础知识2 | 专业基本技能 | 考试时间 |
2019.12.26 | ||||||||||
3+4 | 青岛华夏职业学校 | 财务管理 | 会计 | 44 | 0 | 0 | 会计电算化 | 经济法基础 | 会计基本技能(点钞、翻打传票) | 专业基础知识: |
8:00-11:30 | ||||||||||
专业基本技能: | ||||||||||
14:00-16:00 | ||||||||||
威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 | 0 | 0 | 计算机组装与维修 | C语言程序设计 | PS图形图像处理 | 专业基本技能: | |
8:00-10:00 | ||||||||||
专业基础知识: | ||||||||||
10:10-11:40 | ||||||||||
14:00-15:30 | ||||||||||
山东轻工工程学校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机电技术应用 | 43 | 0 | 0 | 电工基础与技能 | 低压电气及其控制 | PLC应用基础 | 专业基础知识: | |
8:00-11:30 | ||||||||||
专业基本技能: | ||||||||||
14:00-16:00 | ||||||||||
山东轻工工程学校 | 机械工程 | 数控技术应用 | 43 | 0 | 0 | 机械制造基础 | AutoCAD | 数控车床编程与操作 | 专业基础知识: | |
8:00-11:30 | ||||||||||
专业基本技能: | ||||||||||
14:00-16:00 | ||||||||||
青岛电子学校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应用 | 45 | 0 | 0 | C语言 | 计算机网络基础 | Flash二位动画设计 | 专业基础知识: | |
8:00-11:30 | ||||||||||
专业基本技能: | ||||||||||
13:30-15:30 | ||||||||||
青岛电子学校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气技术应用 | 42 | 0 | 0 | 电工技术基础 | 电机与变压器 | 电子电路组装与调试 | 专业基础知识: | |
8:00-11:30 | ||||||||||
专业基本技能: | ||||||||||
13:30-15:30 | ||||||||||
3+2 | 潍坊职业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应用化工技术 | 73 | 1 | 0 | 有机化学 | 化工物料输送与控制 | 典型工艺仿真 | 专业基础知识: |
8:00-11:30 | ||||||||||
专业基本技能: | ||||||||||
14:00-16:00 | ||||||||||
烟台职业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71 | 0 | 0 | 冲压工艺与模具设计 | 工程力学 | 工业产品造型设计 | 专业基础知识: | |
8:00-11:30 | ||||||||||
专业基本技能: | ||||||||||
14:00-16:00 | ||||||||||
滨州职业学院 | 机械工程 | 数控技术 | 69 | 3 | 0 | 电子技术基础 | 工程力学 | 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 | 专业基础知识: | |
8:00-11:30 | ||||||||||
专业基本技能: | ||||||||||
14:00-16:00 |
2.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办法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由青岛科技大学和中、高职学校按照课程标准共同编写题库和相应答案,由青岛科技大学组织专业教师审阅并抽取题目形成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12月26日,各中、高职学校负责考试组织实施,青岛科技大学负责巡考。 青岛科技大学和中、高职学校共同安排教师参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命题工作,青岛科技大学负责专业基础知识的阅卷工作,成绩由青岛科技大学汇总保存,试卷由学校保存4年。“3+4”转段测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总分共计200分;“3+2”转段测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总分共计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总分=专业基础知识科目一*50%+专业基础知识科目二*5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标准不低于满分的60%,即:2门专业课每门课程均不低于满分的60%。 过程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相关专业的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免于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其专业基础知识的成绩视为满分,具体免试名单以山东省教育厅公示结果为准。 3. 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办法 中、高职学校按照专业基本技能测试要求和标准设立2套测试题,青岛科技大学再随机抽取1个进行现场考试,技能测试按照国家技能证书考试标准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12月26日,各中、高职学校负责考试组织实施,青岛科技大学负责巡考。 中、高职学校安排教师参加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命题工作,青岛科技大学安排教师汇总成绩。“3+4”转段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满分230分;“3+2”转段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标准不低于满分的60%。 过程性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相关专业的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免于专业基本技能测试,专业基本技能的成绩视为满分,具体免试名单以山东省教育厅公示结果为准。 二、录取工作 1、录取依据:依据山东省每年设定的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和青岛科技大学设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标准。 2、录取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对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在省教育厅下达的转段本科招生计划内依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监督措施:各个院校纪委部门全程参与转段录取工作。对录取结果,青岛科技大学与各个对接的中、高职学校都要通过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青岛科技大学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等环节,中高职学校所产生的费用,由各中高职学校承担,不得对学生征收考试费等费用。 三、成绩查询 专业测试成绩统一在我校招生网(http://zs.qust.edu.cn/)公布,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联系方式 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0532-88957996 其他未尽事宜由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