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12月,是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原煤炭工业部所属的财经类普通高等院校。现由中央与山东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1997年11月,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合格评价,2003年12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山东省首家两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的高校。2003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
学校坐落在“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市,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占地1392亩,建筑面积46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23万册,已形成与办学规模相配套的办学设施和条件。
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教师636人,教授70人,副教授237人,博士134人(含在读),硕士38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山东省“百人工程”理论人才等20名。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578人,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90%以上。设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统计学院、法学院、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国际商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中新计算机学院、社会科学部、体育部、计算机基础教学部和大学外语教学部等19个院部,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电子商务、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英语、统计学、社会工作、审计学、物流管理、编辑出版学、日语、旅游管理、物业管理、资产评估、保险、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38个本科专业。有煤炭产业发展与创新研究基地、山东省半岛经济研究基地以及企业发展与创新研究中心等17个研究中心(所)。建有虚拟现实与可视化技术实验室、电子商务中心等9个现代化实验室。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统计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学校积极发展对外合作,已同加拿大、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高等院校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是具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高校。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经成为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法、文、理、工等六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财经类高校。学校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重点,以改革为动力,秉承“惟平惟准,近知近仁”的校训,全面实施“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三大战略,积极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生态校园,为建设山东高水平财经大学而奋斗。
二、招生计划:(见附表)
三、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及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录取批次:本科(包括中外合作本科)二批录取;专科(包括中外合作专科)一批录取。
4、录取具体方式: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满足第一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招办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对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7、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并加试口语,优先录取口试成绩较高的学生。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四、学费与住宿费:
1、学费: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收费,每学年学费英语、日语专业4800元;理工类专业3600元;其他专业3400元;热门专业在该专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本科16000元/学年;专科12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须提前咨询并签协议,联系电话0535-6903560。学生因故中途退学,不满一学期按一学期收费,满一学期但未满一学年按一学年收费。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500-1200元不等。
3、奖贷学金及贫困生资助办法:设有院长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奖等。学院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颁发学历证书:
所有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备案、山东工商学院(盖章)的毕业证书。本科符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成绩优异者,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六、院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滨海中路191号
院校性质:中央和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国标码):11688 邮政编码:264005
网址:www.sdibt.edu.cn 电子邮件:zsb@ccec.edu.cn
招生办电话(传真):0535—6903560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网站: www.sdpe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