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录取原则和体检要求是什么?
一.录取原则
1.招生综合改革省份(含“3+3”改革省份,如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等,以及“3+1+2’改革省份,如河北、辽宁、江苏、湖南、湖北、福建等)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北京市、天津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2.未招生综合改革省份(普通文理科)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和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2)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
(4)各省份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当地省级招生机构确有特殊要求,则参照考生所在省份录取规则协商执行。其中,我校对内蒙古考生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二.个别专业特殊说明
1.大类招生: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专业。具体招生类别和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其中:
(1)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翻译;
(2)生物工程类:包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
(3)工商管理类:包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2022年拟在目前大类培养(招生)基础上,继续推进大类培养(招生)改革,拟设置8个招生专业类(含23个专业,其中俄语、环境工程、运动人体科学、生物信息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6个专业在大类招生时不体现,但体现在大类培养中),另外的其他专业单独招生【除制药工程(济南校区)、卫生检验与检疫、药物制剂、应用物理学(医学物理学方向)4个专业在招生目不体现之外】
参考2021年山东省各专业投档最低位次,停招旅游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3个专业
2.校企合作专业:为满足国家及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建设等重大工程中对各种医疗人才的需求,我校通过加强校企合作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设置了护理学(航空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与应用方向)、医学信息工程(智能医学工程方向)、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医疗器械质控与管理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疗互联网与信息化方向)等五个校企合作专业。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培养高层次、具有国际化视野应用型人才,我校积极对接健康中国战略、健康山东行动和建设需求,围绕医养健康产业,立足山东、面向全国的护理人才需求,与意大利“路易吉•万维特里”坎帕尼亚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本科专业。
三.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分专业色弱、色盲限报。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