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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医药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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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填报志愿补充说明

时间: 2017-10-3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374 收藏

一、 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原则

(一)平行志愿投档时,是按照考生所填报高校的顺序从前往后依次检索,考生一旦投出,将不再检索后面的高校。

(二)投档时,只检索高校,不检索考生所填报的专业以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投档后,高校会根据考生分数及所填报的专业,确定每个考生的专业,考生如果专业不服从调剂,将有可能会被退档。因所有高校的投档是一次完成的,考生一旦被退档,也不能再被投到其他高校,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三)考生填报某所高校后,所填报专业以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只对该高校有效,不对其他高校起作用。

二、填报单设投档单位专业注意事项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已单列,包括理科A214哈尔滨理工大学专业代号为12、14、17、34、56的五个专业,A078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专业代号为58、59的两个专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民族预科班、边防子女预科班、定向单位就业等单设投档单位,考生需要单独填报。也就是说,在同一所高校名称及代码之下,不能既报普通专业,又报以上特殊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要单独填报,在平行志愿中占一个高校志愿。比如,如果某个考生既想报某个高校普通专业,又想报该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要分别填报两次,第一次,在该校的名称和代码之下,填报普通专业,在平行志愿中占一个高校志愿;第二次,在该校的名称和代码之下,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平行志愿中占一个高校志愿。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