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10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 Wuzi University 缩写:BWU
二、学校隶属:北京市
三、学校性质: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0037
四、培养目标:立足北京,服务首都,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商品流通领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五、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生
六、学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149
本科生招生联系电话:010-89534409/010-89534469
网 址:www.bwu.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bwu.edu.cn
七、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上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八、录取批次:除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河北省为第一批次录取外,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为第二批次录取。
九、录取原则:1.学校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