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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4-2603002,0534-8987899

官方网址:http://www.dzu.edu.cn/ http://zsw.dzu.edu.cn/index.htm

德州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0-07-3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749 收藏

德州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结合学校实际,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序号

学 院

专业名称

拟招生人数

学制

1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

310

2

2

环境工程

3

材料化学

4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202091日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原本科专业与本招生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每位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2081324:00前将以下材料发至dzxyzb@163.com,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德州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文本下方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5.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统一存储为一个压缩文件夹,并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名称”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我校将根据学历、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815日在德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dzu.edu.cn/index.htm)上公布。

四、选拔与录取

(一)考核形式:学校不设笔试环节,采取网上面试形式进行。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主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专业基础、英语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202017-18日,具体专业面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德州学院招生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三)拟录取名单将于2020819日在德州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我校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退学学生,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专业,在学生收费管理、资助、奖励等方面参照相应本科生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各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德州学院纪委(监察处)电话:0534—8985865

举报电子邮箱:dzxyjw5865@163.com

八、联系方式

部门

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0534-2603002

化学化工学院

0534-8987866

生命科学学院

18266186527

九、本简章由德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