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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4-2603002,0534-8987899

官方网址:http://www.dzu.edu.cn/ http://zsw.dzu.edu.cn/index.htm

德州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2-06-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9091 收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2〕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结合学校实际,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专业

学制(年)

拟招生计划

学费

化学

2

65

学分制收费,年均4900

环境工程

2

50

学分制收费,年均4900

材料化学

2

50

学分制收费,年均4900

生物科学

2

60

学分制收费,年均4900

护理学

2

20

学分制收费,年均5900

二、报名条件

德州学院2022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德州学院2020年、2021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0 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2年7月10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dzxyzb@163.com,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1.本人签字确认的《德州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文本下方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5.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或所在教学单位公章)。

6. 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采用 JPG 格式,以姓名命名。 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 480 像素*高 640 像素,分辨率 300dpi, 24 位真彩色。应符合 JPEG 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 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 20KB 至 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 JPG。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 50 像素至 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 200 像素至 300 像素;脸部宽度(两— 6 —脸颊之间) 180 像素至 300 像素。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统一存储为一个压缩文件夹,并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名称”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学历、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715日在德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dzu.edu.cn/index.htm)上公布。

五、考核与录取

学校按照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学分绩点,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学校所公布招生总计划,若某一招生专业报名人数少于拟招生计划,可将剩余计划调至另一招生专业。

拟录取名单将于20227月20日前在德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dzu.edu.cn/)上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录取通知书。

、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我校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退学学生,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专业,在学生收费管理、资助、奖励等方面参照相应本科生执行。

、其他要求

(一)各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不收取报名费。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德州学院纪委(监察处)电话:0534—8985865

举报电子邮箱:dzxyjw5865@163.com

、联系方式

部门

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0534-2603002

化学化工学院

0534-8987866

生命科学学院

0534-8985840

医药与护理学院

0534-8985772

本简章由德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