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院2019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免笔试条件认定与面试申请的通告
根据我院2019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本院的考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
条件(项目)名称 | 颁证(证明)机构 | 适合专业 |
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 专业不限 |
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入选板球项目国家集训队者 | 国家体育总局(含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 | |
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在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国家级体育比赛中获得板球项目前三名成绩者 | 国家体育总局(含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 | |
全国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团体或个人) | 教育部或人社部授权的组委会 | 须与填报本院的第一专业对口 |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项目一等奖获得者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
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及高级以上证书获得者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符合以上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网报流水号,于3月11日(星期一)9:00~15:00到呼兰路883号进行免笔试条件认定与面试申请,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6996297、6815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