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6-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550
收藏
安徽理工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理工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淮南市舜耕中路16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本科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生源的预测情况,按我校本科各批次计划数的100%-120%的比例向省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文科类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作要求,理科类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为化学。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除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等五个专业在本省内二本批次招生外,其它专业列入一本批次招生。相关省份同意列入一本批次招生的专业,录取时在一本批次录取,否则在二本批次录取。
4、对于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方式”处理,即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将考生录取到未满额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 规则进行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英语”、“日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高考英语试卷满分的70%以上,“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高考数学试卷满分的60%)以上,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绘画基础。
6、“动画”专业为艺术类招生。对专业课省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7、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理工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554)6668487 6632810
传 真:(0554)6668825
网 址:http://www.aust.edu.cn
邮 编:232001
九、其他须知:
办学特点:学校为全日制理工类综合性大学,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高级人才。
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健康状况: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公布渠道:分省招生来源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招办)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