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885
3、主管部门:河北省文化厅
4、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艺术职业学院
5、学院地址:主校区位于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西校区位于红旗大街597号。
6、学院历史:前身是1955年建立的河北省艺术学校,被誉为河北艺术人才的摇篮。
7、系别设置:音乐、舞蹈、戏剧、综合艺术、美术、文化管理、传媒7个专业系。
二、招生专业:
8、招生人数:经主管部门批准,学院2010年计划招收高职大专学历层次学生700名;
9、专业学制:全日制三年
10、招收专业:艺术类--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影视表演、模特与礼仪、美术、主持与播音、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等。
文史类--文化事业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公共关系等。
11、学历证书: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三、录取规则:
12、音乐类、美术类、主持与播音、编导类考生须参加河北省相关专业联合测试。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
13、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主持与播音、编导类及其它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5、报考我院影视表演专业需参加河北传媒学院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模特与礼仪专业需参加河北科技大学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达到省艺术类专科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文史类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公共关系专业只招女生,身高在163cm(含)以上;
17、对符合国家及河北省有关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执行河北省相关政策。
四、收费及其他:
18、艺术表演类学费为8000元/每年,美术类、戏曲表演类学费为6000元/每年,其余各专业按河北省物价局规定执行,住宿费均为500元/每年;
19、2010年美术系、文管系新生部分专业的学生在西校区学习,其余专业学生在青园街校区学习;
20、学院所有专业学生外语教学实施英语教学。
主校区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邮编:050011
西校区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597号,邮编:050091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