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际码):12725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邮政编码】154007
【学院概况】
学院始建于1948年,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黑龙江省首批骨干高职建设院校;黑龙江省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黑龙江省第二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省级高校文明校园标兵,现有在籍生16091人。 学院座落在佳木斯市市区,与美丽的水源山公园相毗邻,交通便利。学院现占地面积640亩,总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教职工428人,其中专任教师262人,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1 人,黄炎培校长1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2人,黑龙江省教学名师4人,,黑龙江省青年教学名师1人,黑龙江省教学新秀奖1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1个,黑龙江省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12名,“黑龙江省师德先进集体”2个,省高校教学管理质量奖个人奖项4人、集体奖项3个,省高校师德标兵6人,佳木斯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3人。双师型教师比例已达60%;固定资产3.1亿元,图书馆藏书45万册;校内实训基地20个,各类实验、实训室130个,校外实训基地300多个;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9个;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黑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1门。2022年招生专业44个。
学校始终坚持“就业力就是核心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观,形成“工学交替、订单培养、带薪顶岗、出国留学”为明确特色的办学模式,学校与青岛海尔电器有限公司、北汽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百度、北京海天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谷实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学校与北京、上海等地300余家用人单位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以保证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根据考生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并且其他条件相当又不能同时录取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综合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3)各专业录取人数男女不限、语种不限。
(4)身体健康,具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高本贯通试点招生】我院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专业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联合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
(1)“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继续学习。
(2)“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具体要求以每年“高本贯通”试点招生考试工作通知为准。录取学生前三年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后两年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培养。
(3)“高本贯通”试点招生计划为60人(理工类)。
(4)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专业标准收取,为6000元/年,后两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标准】学院所有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奖助学政策】优秀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人;十余家企业在学校设立了企业冠名奖助学金;学院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待遇】 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入学时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时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附则】
(1)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