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一、报考说明
1、报考我院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考试办报名;
报名时间:10月28日—11月15日
考试时间:登录学院网站
2、报考我院的学生标记代码为:28;院校代码为:8022(当地招生办报名时简称黑生态工程)。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复员转业军人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三)身体健康,报考航空服务专业的需单独进行面试。
三、报名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陆学院网站单独招生考试系统填报专业,需认真填写。
(二)考生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考试前一天到学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签署报考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内容
基础知识综合考试:包括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综合卷等内容,一张综合卷,分值为300分。基础知识综合考试中,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科目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由学院自主命题和考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礼貌修养、专业技能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原则
(一)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与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招生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考办。
(二)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
(三)录取数据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需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考生,仍然可以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毕业待遇:
单独录取的考生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