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福建
院校对比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收藏

专科(高职)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2-60276922,022-60276652,022-60276923

官方网址:http://www.tjyzh.cn/ http://www.tjyzh.cn/zsjy/zs.htm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4-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270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09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五、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重点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单位。护理专业分别在2001年和2002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高职高专教育国家精品专业建设项目”2003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高职高专教育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建设项目”。学校各专业多门课程分别被评为国家级、天津市级和校级精品课程,院校合一的教学管理实体为学生与用人单位保持零距离接触提供了平台,学校各专业近五年就业率在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在校生6000余人。现有天津市人民医院、天和医院、海河医院、安定医院、口腔医院等5所附属医院,本市临床教学医院、实习实训基地41个,北京、上海等6省市临床教学实习实训基地28个。校内、外师资力量雄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人数 要求
护理 80 只招女生[u][/u]
护理(涉外方向) 40 男女生均可报名
助产 5 只招女生
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 5 只招男生
医学影像技术 5 只招男生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 25 具有天津市正式农业户籍(户籍为市内六区的考生不可报考),男女生均可报名。


  第七条 学校根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09年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 经天津市主管部门批准,高职高专学费标准为5000~55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考虑就业因素及行业准入制度的限制,学校各专业均要进行动手能力测试及面试。在动手能力测试及面试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动手能力测试章程附后),没有参加动手能力测试及面试或参加动手能力测试、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护理(涉外方向)专业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在口语成绩达到规定的标准,文化考试中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00分以上的前提下,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证书者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天津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由于卫生行业的特殊性,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体检肝功能不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学校将作退学处理。脊柱四肢畸形的考生,考虑就业问题,请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方向)专业是受市卫生局委托,专门为农村基层培养医疗技术人员所开设的专业,该专业在天津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单独划线录取。要求考生具有天津市正式农业户籍(市内六区考生不可报考),年龄25周岁以下,志愿在村级医疗机构服务的应届三校生、往届高中生或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考。

  第十八条 依据专业要求和考虑就业因素护理、助产、护理(涉外方向)三个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体重(kg)=身高(cm)-105±10%范围内,不符合条件者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09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yzh.cn

  电话:(022)60276651(传真),60276803,88285020

  邮编:300222

  附一:

  春季高考能力考核章程

  我校是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其培养的人才既要有“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精神和医学知识,又要有实际动手操作的能力。因此,动手能力测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我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根据我校《2006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4月13~14日两天。

  报名地点: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地址:河西区柳林路14号(95路公共汽车终点站)

  报名时携带文化考试考生证(准考证),身份证,相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缴纳报名考试费30元。

  二、考核时间:4月19日全天进行动手能力测试及面试。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① 动手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动手能力,考察其灵巧性及思维反应能力,如:在规定时间内缝扣子等内容,根据考生的完成程度和完成时间评定成绩,60分为合格。

  ② 面试:面试考官组将逐一对考生进行公民素养、个人形象、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兴趣爱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综合测试,集体打分,40分为合格。

  考核办法:考生按照能力测试及面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候考,在工作人员的指引安排下依次进行逐一测试。

  四、考核成绩的公布

  考生考核完毕,由考官打分后,当日发给“合格”证,合格者即可填报我校志愿。

  注:本招生章程由学校招生部门负责解释,并报市高招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