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福建
院校对比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2-27391636

官方网址:http://www.tjlivtc.edu.cn/ http://211.81.40.170/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

时间: 2019-05-1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753 收藏

★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校             

★2018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

★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   

★天津市高水平示范院校

★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职业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天津市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制三年

(四)学院代码:12732

(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

(六)学院简介: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占地面积866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在校生8500余人。学校办学成绩显著,是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市“第一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获奖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同时,还是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职业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天津市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是天津市首批跻身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

拥有数字化设计与先进制造、智能装备自动化、新能源与节能技术、信息化与智能技术、创意产品设计与推广、现代服务与管理等6大专业群,开设31个高职专业,2个联合培养技能本科专业。打造了模具设计与制造、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3个国内顶尖的品牌专业;打造了计算机网络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环境艺术设计、市场营销5个国内领先的优质骨干专业;打造了工业机器人技术、文物修复与保护、信用管理等特色专业。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7%以上,毕业生表现出的德能兼备和精湛技艺赢得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

学校与瑞士GF集团、德国卡尔蔡司、西班牙歌美飒、三菱电梯、中国英利等11家世界知名或行业龙头企业共建校内实训中心11个,拥有校外实习基地165个。校企共建了国内高职院校首个精密模具智能制造生产线并成立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为教育部批准工业机器人领域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建设单位和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并牵头组建了京津冀模具现代职教集团、全国新能源类专业共建共享联盟。20184月,学校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作为全国职业院校唯一代表介绍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创新典型经验,示范效应显著。

连续11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累计获得国家级和市级教学成果奖13项,在高职院校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日益彰显。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学,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成立了轻职众创空间,连续两年被天津市教委认定为天津市A级(优秀)高校众创空间。在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还设有校内奖助学金和德国菲尼克斯奖学金、LG奖学金、瑞士GF奖学金、英利奖学金等7个知名企业奖学金,各类奖助款额年均800余万元。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的战略,与新西兰、德国、瑞士等国家、国(境)外教育机构、高校或国际知名企业建立国际合作关系。20185月,天津鲁班工坊建设·体验馆在学校落成开馆,全面展示了鲁班工坊建设历程与成果,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的高度评价。

学校秉承“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发挥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优势,紧贴区域经济和行业、企业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服务新动能发展和产业升级,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产教协同培养“德技并修+工匠精神”的时代新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和规则、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标准:1、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年,特殊类专业5500/·年,艺术类专业8000/·年;2、住宿费:8人间800/·年,6人间1000/生·年。如遇调整,以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考试文化基础、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院对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原则即先按春季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市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考生。

第十条 学院对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下发的《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1824号)中附件2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对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学院使用天津市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在美术类专业联考(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原则即先按春季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二条 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十三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天津市高招办公布的查询电话、学院的咨询电话或登录学院招生网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激励了优秀学生的发展。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学院招生网、咨询电话、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

邮编:300350

电话:4006-246-357 022-27391636(兼传真)

网址:www.tjlivtc.edu.cn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