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发动中职应届毕业生参加2020年高考补报名和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通知(粤教职函〔2020〕5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粤府办〔2019〕4号)等文件精神,提高中职毕业生升读高职院校比例,满足学生升学发展的需要,结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10号,附件1)要求,现就组织发动中职应届毕业生参加2020年高考补报名和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指导和督促所属中职学校按照本通知要求,深入组织发动中职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补报名和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高职专业学院,下同);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做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高职助学政策等宣传工作,鼓励引导更多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
二、各中职学校要建立中职应届毕业生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全面将高考补报名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信息通知到每一名毕业生,动员和组织有升学意愿的毕业生报考;要统筹做好中职毕业生升学与顶岗实习工作,可根据有升学意愿毕业生需求,调整顶岗实习安排和考核要求,确保毕业生能够按时参加高考补报名和参加高职院校自主考核等。
三、各高职院校要制定高职自主招生宣传工作方案,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深入到地市、中职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增加有效生源;要针对毕业生目前顶岗实习实际,优化报考流程,提升服务意识,方便学生报考;要根据生源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自主招生命题工作,统筹分配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中职毕业生都能被录取。
四、省教育厅将把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完成情况作为确定下一年度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的重要依据,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完成率低于50%的职业院校原则上下一年度不得开展相关招生培养改革试点。
省教育厅职终处联系人:彭涛,电话:020-37629455;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杨越,电话:020-38627836。
附件:1.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2.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中职)试点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3月20日